10万
33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一百三十六)2016-12-01
问:上次有个同修提问:“有的同修买机票需要visa卡,她没有,用我的卡买的,信用卡消费产生的积分,我自己兑换小礼物,这样算敛财吗?”当时师父回答说:“量变达到质变,一点点就算了,如果很多就要跟别人分享。”如果说我换了把雨伞,市面上卖30元,我拿30元捐出做功德。这样可不可以?既不浪费积分,又不算敛财,还做了功德了。
答:以后不能这样做,已经拿了积分换礼品,一把伞没有关系,但是以后多了,拿了别人的积分来换自己的物品,这个理念就是错误的。可以拿钱自己买东西送给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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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 恩 分 享 功 德 无 量
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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